撰写了文章 发布于 2019-03-19 20:47:15
游戏玩法规则不受版权保护”对游戏行业有什么样的影响?
注:
- 《著作权法》只保护有独创性的表达,但游戏玩法规则普遍被认为是一种思想,而非表达方式。
- 《专利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更是明确规定,对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这几天,伍声09、巨鸟团队和战三国作者之间关于自走棋玩法抄袭问题的讨论,引起了不少玩家的关注。
- 一边,巨鸟的创意、执行力和运气为他们自己带来了财务自由,并有欲望继续维护自己可能会获得的利益不受损害。但其对战三国玩法的借鉴,也是不争的事实。
- 另一边,09则想借机推一把自己的平台,这个想法虽然不触犯任何法律,但是在版权意识逐渐攀升的玩家群体和舆论氛围面前,是一个很冒险的举动,而现在他也为此付出了口碑的代价。
那几天百度搜索指数翻了一倍,虽然本来也不多就是了。。。
这件事本身并不复杂,双方的意图也很好理解。但却让人不禁去思考另一个问题:
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来看待“游戏玩法规则不受版权保护”这个行业现状?
最下面的成都龙渊网络,就是巨鸟公布的《自走棋》手游的发行商,曾发行过音游Cytus1和2。
先说个人观点:
无脑抄袭不可取,但微创新应该被认可、也值得被鼓励和保护。
- 舆论应该抵制无脑抄袭和换皮圈钱的低劣商业行为,但是也要积极甄别和发现那些对玩法的微创新,并适当的给与支持。
- 以玩家为大:一切把“提升玩家的游戏体验”作为目标之一的商业行为,都不该被一棒子打死。
1) 自由的微创新环境为玩家带来了福利。
- 玩法不被版权保护这个现状,无疑会影响内容原创者的创作动力,但却无形中加速了游戏玩法的迭代过程。一个玩法雏形被提出之后,众多借鉴者迅速通过多角度的微创新将各种各样的分支形态呈现在玩家面前,并由后者做出选择和评价,迅速实现游戏玩法的迭代和打磨过程(此处的“借鉴”和“迭代”之间只是单纯的促进关系,不能将二者的混为一谈)。
《饥荒》(怀念看深辰s直播联机的日子...)
《方舟:生存进化》(怀念看舍长直播拉翔的日子...)
- MOBA类、沙盒生存类、吃鸡类游戏,都是在这种“自由借鉴+微创新+玩家选择”的环境中成长并壮大起来的,最终形成一种玩法模板或游戏类型的完全体。而且,在这种无版权和自由微创新的大环境下,产品的定价也很难超出消费者的接受能力。仅在这两个方面上,虽未能实现原创者和用户的互惠共赢,但玩家的确是受益更多的一方。
- 一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玩法或游戏类型,在其发展的强势期,难免会被产业中的头部公司对所有微创新进行整合和玩法定型(比如dota2、LOL和截止目前的Apex),而最为广泛的普通玩家群体(包含但不特指核心玩家)既是这些头部公司的主要客户、也是这种现象的受益者:玩家最终玩到了这类游戏的成熟版本、体验到了这种玩法带来的完整乐趣,并且无需承担额外的附加价格。
从《泰坦陨落》到《APEX》,Respawn Entertainment 工作室可谓是厚积薄发。
《泰坦陨落》的“飞檐走壁”体验极佳,可见工作室早就意识到FPS游戏中位移手感的重要性。
开发团队在《泰坦陨落2》的最后一关中,预埋了《APEX》的彩蛋。
2) 尽量保护游戏开发者的创作动力。
- 放眼全球游戏产业的发展,游戏产品从不缺乏付费手段、玩家也并不缺少付费意愿(甚至自发形成了一种“人家毕竟也是要恰饭的嘛”式的补偿性付费观念),距离让所有游戏从业者“既能用爱发电、又能站着恰饭”的那一天,已经非常接近了。
游戏策划:“借”来的饭,真香~
- 不可否认的是,steam、epic、wegame和http://itch.io等游戏平台,为此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当然他们自己也“亏”大了),并且依然在持续的尝试和竞争之中。希望在这些平台的努力下,没有玩法保护的游戏行业,依然能够实现相对公平的市场资源分配:不管是提出原始玩法的原创团队,还是提出微创新方向的改进团队,只要是参与到玩法迭代过程中开发者都能从市场获益,获益的多少也能基本与作品的完成度和市场认可度成正比。
itch.io平台是一款专注于独立游戏的游戏平台,成立于2013年。
3) 如果“玩法”真的可以被保护呢?
- 从某种程度上说,专利和版权也是一种通过刺激原创者对垄断利益的合法追求,进而刺激行业快速而可持续发展的手段。如果说玩家是游戏产业所服务的上帝,那么看看医药产业和电子消费产业对专利的疯狂争夺,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高昂的产品附加价格,相比之下,我们这群上帝还是挺幸福的(当然要感谢全世界无数个愿意用爱发电的从业者们)。
- 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和讨论一下:如果有一天,游戏玩法真的能够被版权保护,行业会如何发展呢?这个问题也许在每个玩家或从业人员心里都有一个不同的答案(就像系统开源的利弊分析一样)。
拥抱开源:2018年6月,那个曾经“把开源的Linux比作癌症”的微软宣布收购GitHub。图为GitHub创始人与微软高层。
- 假设一个开发者在公开提出一个游戏玩法之后,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对其申请版权保护,同时限制其他开发者使用其核心玩法(其它开发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公开提出微创新的补充玩法,但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在这样的假设下:
- 游戏公司和从业者的处境会变好,还是会变差?
- 游戏产业的发展会更加繁荣,还是会开始萎缩?
- 游戏文化的发挥会变得更加多元化个性化,还是会变得更加扁平化?
- 玩家购买同样一款优质游戏产品的价格会变得更贵,还是更便宜?
- 在下不才,并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但心中却有一丝不安。
【再次重申】
- 本人强烈抵制无脑抄袭、换皮抄袭,并鄙视对游戏玩法毫无创新、对玩家体验毫无提升的圈钱行为(虽然这已经逐渐变得不再是一条可靠的盈利途径了)。
注:图片水印“王一搏”为本人知乎账号昵称。本文也我本人发表在知乎上:“游戏玩法规则不受版权保护”对游戏行业有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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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寺凯 1年前
发布
霜骑士 1年前
法律保护玩法是死路一条。举个简单的例子,类银河战士恶魔城游戏如果被保护起来了,首先银河战士不一定是这个玩法的开创者。假如它是,那么恶魔城系列也没法搞了。假设KONAMI还可以买下这个玩法的版权,其他优秀的独立游戏,如空洞骑士,肯定没这个能力。五十岚孝司虽然是月下系玩法的开创者,他也估计是没法出来搞血污系列了。在恶魔城系列已经被KONAMI做死的情况下,这个类型连存在都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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