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宝可梦》在我们粤语地区还叫《宠物小精灵》的时候,我第一次玩游戏玩的就是《口袋妖怪 金》。御三家里,我选择了火球鼠,因为我错误地以为“火”是天下无敌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跟火球鼠相处就像动画版的小智跟皮卡丘相处一样,悉心照料、日夜陪伴,甚至会跟他聊天、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他最后进化成火爆兽让我自豪了好一段时间,之后再发现他无法“退化”回以前的形态,又伤心了一段时间。习惯时不时带他飞去黄金市地下商业街按摩,只因为听说按摩可以让精灵跟训练师亲密,却没想到亲密值是有上限的。每次训练师对战必须让他上场,哪怕他不在队首,也给他制造机会。挑战石英高原精灵联盟50多次,白金山与小红顶上对决30多次,次次都让他打出最后一击。只因为觉得这样做很帅。
当时也没有因为这些经历是每个玩家都同样有过的而感到平凡、普通或无趣。
但大家知道,多年之后再回头看这段浪漫史时最悲哀的是什么吗?
——那是,我居然连自己给火球鼠取的昵称是什么也完全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