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中庸”的那一部分抛开,开发者们自然而然地分成这样的二元群体:
一类人崇拜情节,觉得玩法是情节的附庸;
一类人崇拜玩法,觉得情节是玩法的冗余。
一类人觉得游戏需要有深层意义;
一类人觉得游戏的核心在于压力消解。
一类人觉得我们做游戏是为了创造社会财富;
一类人觉得我们做游戏是为了拓展娱乐体系。
“传播价值的新式媒体”与“附带价值的消解工具”,都是形式的一部分。你不能说其中的一方不是整个群体的一部分,也不能单纯地用另一方的评价体系去衡量这一方产品价值。
因为双方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从一开始就是不一样的。
当然,双方都应该尝试理解。
世俗骑士 1年前
很中肯的回答。
其实游戏究竟要不要把互动性坚持到底,也需要这样辨证地看待。
有时候把游戏做成电影也不会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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