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朋友从技术层面回答了。咱换个角度:与其说严重的财产私人化,不如说是个人虚拟的财产的保护。从法律角度上说
这样想是否能正视这个问题,既然是个人财产,就需要收到保护。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除非你处于分享或题主想表达的,如何达到“游戏财产个人化”和“有限度的共享游戏”的平衡。
有人认为:网络游戏中的虛拟物品、身份等,只是 一堆0、1、2代码,完全是虛无的,它们必须依赖于特定的游戏环境,离开了这种环境,它们将变得毫无意义。同时,它们仅对于特定人群(某个具体游戏的玩家)来说才有意义,对于其他人来讲则没有任何意义,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备价值。即使拥有价值,它们也是游戏供应商在游戏初期设置好的数据,且其价值也无法用现实社会中的标准加以衡量。因此,虚拟财产没必要进行保护,也无法加以保护。
另一种人则相反,认为虛扭财产是游戏玩家付出劳动和金钱换来的,并且它们同现实中的货币相联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具备商品的一般属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完全符合 作为 物和商品的标准,进而也理应得到与现实生活中的财产同等的保护。
所以目前的现状就是像题主一样的,保护个人虚拟财产的同时能和亲近的人分享,这个问题肯定无解。或者说有所偏向。有个例子很好理解,以前电话可能一家一户;如今一人一台手机。如何挖掘盈利点和利用人口红利赚取是产商需要的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