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怎么看待“艺术”这个概念。
我认为 电子游戏 是艺术,而且是如假包换,并且是前所未有 的艺术。
为什么?
你先来看我对艺术认定的概念: 艺术是一种信息交流的载体(约束的)形式。
比如视觉信号,是信息,绘画的纸,是载体,绘画即时信息交流载体的约束形式。
但它必须符合三个特征:1,记录创作者所观察与理解的现实或理念,表达创作者所认知的现实与理念。 2,引发受众 共鸣与审美愉悦。3,有可以类型化和共通的信息约束形式。
那么我们来看,以前艺术形式是否符合?
一,绘画:例,清明上河图。记录 北宋 汴梁现实,表达创作者所认知的宋代生活。 引发受众:“画得真好,这真真实,啥都有”,的共鸣与审美愉悦。 有着:线条,色彩这些视觉信息 有序的表达这个信息约束形式。
二,音乐:表达理念: 大三和弦 有着天然的合谐之美。 引发受众:“好听”的审美愉悦。 有着“用乐音(固定频率音高) 信息的序列差表达起伏的旋律,和声,以及用噪音(声学概念噪音,并未大众理解的噪音)来表达节奏,这个信息的约束形式。
这些例子够了吧? 简单说,我跟你说话,这是信息交流。 我跟你说话按一种 能让你听着爽,有愉悦感,并按特定类型来表达信念,这叫艺术形式,比如我当时就念了两句诗:苟利。。。。。。。,。。。。。。。之。
这里面,审美愉悦值得说道一下, 人的审美取向,审美价值观,是基于价值观的,是可以被教化以及因环境导向而形成的。 但人享受审美愉悦的机制,是生理上的,是生物性的。 审美愉悦并不带来 实质上的物质好处,其愉悦感提升的机制是依赖于:带来好处的信息获取。而奖励自己的多巴胺现象。 再拿”清明上河图“举例,你看 这画,你获取了”北宋原来这样“的信息,你得到了”我懂得更多了,我特么爽了“的多巴胺奖励。
这个并不以主意识所认知的”信息获取“为准绳,它早就是 生理机制,而非心理机制。 比如音乐本质上仍然是信息表达与信息接受。但是有几个人能主意识认知到 获取了什么信息?
第三点,类型化的信息约束形式,这就是所谓的”艺术语言“ 。绘画的艺术语言是 线条,色彩 这些东西。 音乐的是 旋律,和声,节奏。 摄影的是 构图,光影什么的,电影则是流动的镜头,蒙太奇这些。
在知乎,有人信誓旦旦的认为 游戏不是艺术,因为它没有自己的专有艺术语言。
这实际上是对游戏理解太少的人所持狭隘观念。 游戏独特的艺术语言,不是”交互“ ,而是”互动规则“, 人用”看“和线条,色彩互动。用”听“和旋律,节奏互动,那么就是 人用”玩“和”规则“互动。 这就是游戏艺术。
就此而言,马里奥,塞尔达,才是真正的游戏艺术,而不是《最后生还者》那种对电影笨拙的模仿。
游戏狗 1年前
无比同意,电影绝不是游戏向着艺术方向发展应有的前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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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君 1年前
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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