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电影和游戏是两种“东西”。
前者比较好让受众在特定的情况下让情感得以释放。
后者则需要更多的技巧让玩家情感释放。
所以如果非要量化的话,两个东西在适当的技巧下都能达到同样浓度的情感体验。
受众是媒体里的术语。在游戏里,这个群体被称作玩家。
玩家和受众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主动选择,一个是被动接受。
选择性接受不能称作是主动选择,只能叫做理解偏差。
把游戏当做媒体来理解,是一种制作游戏的思路。
然而,是否真的就能理解游戏这个东西,这是个问题。
在我看来,制作游戏的思路有很多种,媒体只是其中一种。
电影这种东西是专门用来讲故事的。而游戏则不是。
你可以在游戏里加入故事来让游戏更有意思。
但故事不是游戏的全部。
游戏是要你在互动中觉得这个过程有意思。
不讨论什么是有意思。
游戏电影化是在借用电影思路来让游戏更有意思。
当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做成完整而有意思的游戏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