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了文章 发布于 2020-05-06 10:36:56
【辩论·20200423】关于辩论赛的判准到底是多元好还是统一好?
【辩论·20200423】关于辩论赛的判准到底是多元好还是统一好?
by?但愿
【该文章有大量视频,建议先看文章后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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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此处有视频:前言部分 【辩论·20200425】判准到底应该统一化还是多元化-之-前言部分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在评价辩论比赛的时候,作为一个评委将如何进行评判的标准?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但整场比赛不同的评委的评判标准是要趋于一致呢,还是要有所差异呢?
这是辩论俱乐部的一位小伙伴提的问题
实际上这也不仅仅是关于辩论赛的问题,作为一个对于日常生活的评判标准,或者说一个相关的尺度,我们也应该对此进行思量,原则的问题或者说原则的标尺是不允许被更改的,还是我们可以动用多套标尺来进行思考?
于是我问他,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你在评价辩论赛的判断时,发生了偏移呢?他说是他以前的评判标准,感觉更片面的时候。于是我又继续问他,我说你觉得他是更片面的,那么你是从什么时候觉得他是片面的呢?是你了解了其他的判断,还是你自己修正你的判断?
如果我们不讨论个人判准的问题,将整条历史的阶段性拉长来看,那假设评委是一个集体概念,那这个评判的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了变化?
夏维桐在他的文章[辩论赛的标准这20年有哪些变化?]里就谈到了作为群体的评委,整个辩论的评价标准的几个历史阶段性
他还有另一篇文章[您的辩论赛,评判生涯之中,判断是否因为某种原因发生过较大变化],则谈到了在个人的历史发展的过程中:
由于大环境的影响评委很难突破某种约定俗成的大观念,但如果大环境发生变化,个人判决也很容易随之变化,当然同一个评委在不同的情况对于比赛的期待也不同。
具体的文章可以看他的展开,基本讲得非常清楚了。
我不是很懂辩论,但是我懂文艺美学,在我个人看来这个问题可以往更工具性和更哲学性的方面去思考,那么我下面就从阅读理解术[语文能力]和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美学理论],来进行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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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此处有视频:文艺理论【辩论·20200425】判准到底应该统一化还是多元化-之-上-关于文艺理论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那么回到这个题目的疑问,我们来追问几个小的问题,大家可以先思考,然后再往下看
①在一场比赛中,如果每一个评委的评判标准都倾向于一致,那么需要那么多的评委干什么?
②如果判准倾向于个人化,或多元化,那么辩手为什么要从评委那里去找认同?
③如果我提前了解到这个评委的兴趣偏好,那我只需要倾向于去揣摩评委喜欢听的话就好了,这是一个更为理性的方式。而不是去寻找资料包去构建逻辑,不是吗?
④如果这个评委的判准是一以贯之的,他在这个比赛的评价和另外一个比赛的评价,是否可以做一个系统性的参考?
⑤我们都知道在辩论比赛场上有一个不成文的俗语,“辩手在场上说的话不能当真”,这个俗语[非硬核辩论圈]会认同吗?至少对于党同伐异的粉丝来说,他们不会认同,他们只会认为你人设崩塌。
[阅读理解术]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从文学四要素开始谈起,我们可以至少将一个文本划分成4个部分,分别是作品,读者,作者和世界,各自以某种侧面或者中心的描述来进行,那么会衍生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文学作品相关的理论。
这里我们就只是来对辩论比赛的过程,当做一个文本来进行。按照加达默尔的说法就是当做一个转瞬即逝的音乐作品来进行。一个记录即将被演奏的五线谱不是艺术品,同样的一个已经成型的MP3也不是艺术品,只有当前正在演奏的过程中,有参与者和听众进行,[进行时]的演奏才有可能会形成艺术品。
同样的,哪怕是讲述同一个复盘的过程,有不同的人去重新讲,相同的论点和相同的攻防,你会给人带来明显不同的观感。
《思维的利剑》的作者李万中,在文章[阅读理解的记忆“”学会问4个问题]中就谈到:
4个问题分别是:①作者的声音是怎么样的?②作者想对哪些听众说话?③作者希望读者相信的结论是什么?④作者是通过什么方式让读者相信自己的结论的?
这一段材料的描述可以用一个大致科普的模样向我们展开,如何进行阅读理解:作者的声音很多时候是大量的纯粹文本以外的信息,这些信息有可能会对作者的意图,或对作者的言外之意有所衔接。如果学会回答这4个问题,那么不仅是评委在听取比赛的过程,在作为一个语文的教师讲授的过程,以及阅读别人的材料所读出信息的过程都是大有裨益的。
当然,如果要有更多的更复杂的认识,我是建议需要多去学习,有关于语文教育和文艺的理论。
实际上在文学理论中,有两个词可以用来辅助理解什么叫做评委的[心证],一个叫做[过度解读],一个叫做[文字张力]。前者对应的就是评委可能会帮助辩手补论,而后者对应的就是辩手在讨论辩题的过程中,信息量的丰富程度。
[过度解读]
是否存在,是文本细读法(或新批评法)和接受美学的理论上的最大区别之一。
文本细读法的要求是要摒弃掉意图谬误和读者谬误,他们认为文学作品是一个完整的,内在自洽的逻辑,可以达到相关的[存在的世界],那么意图谬误指的就是作者自身的意图不应该成为影响作品鉴赏本身的原因,要不然的话,我们直接考察作者的生平和个人经历就足够了。
[是的,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知道了出题人的评判标准的喜好,只需要导向出题人希望我们讨论什么问题,而不是准备资料、进行攻防就能赢得比赛]
那么,什么是感受谬误呢,因为读者自己也是一个有着历史过去人生经验的个体,那么读者的情感波动的弧度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和强度,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正确的反映作品的优劣或风格,也需要被摒弃掉。
[是的,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只需要知道,评委的倾向和喜好就足够了。当然,如果邀请来的评委的评判标准差异较大,那出于经济的成本考虑,可能也还是只有老老实实的准备比赛——不过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里牵涉到不同的评委,是否要寻求一个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
那么有时候读不出作者的意图谬误,原因有很多。简单的说有几种:
[你的原因]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解释都必须符合当时的时代,如果读者没有对于当时时代的知识积累,就很难与作者的意图相契合。
[比如蒹葭,有很多种解释的可能,既有自比周公礼贤、也有封神祭祀、还有感情追求]
[比如当一个辩题因为时代的原因发生变化的时候,某一些题目的论证方式也必须随之而改变。比如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如果是哲学系或美学系的同学讨论这个问题,尤其是学过上个世纪的中国美学三次大讨论,就很有可能会说出这个题目是个伪题目,这样的话]
作者的原因
精神分析学派的弗洛伊德和荣格都认为所有的人都有潜意识,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会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意图植入其中,而不自知。也就是说作者很有可能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采用的意象、剧情设置或风格]是或许有某种时代症候群的。当然还有一些更直接的原因,作者写的过于艰深晦涩或水平太糟糕。
[就好比我们都知道,《权力的游戏》最终季剧情安排设置已经彻底烂尾了,《火影忍者》也有那么一些烂尾的讨论空间,《死神》最终篇的叙述逻辑更是充满了大量的机械降神。]
[用到辩论上我们也能看得出来,当辩题大量的采用过于专业的描述时不具备专业知识水平的辩手就捉襟见肘。如[确认键和取消键哪一个应该放在左边?]这种已经是需要了解受众心理和计算机编程的知识了。而[表白,到底是冲锋的号角还是前进的宣言]就更像是用战争的隐喻来指代爱情。]
接下来我们讲一讲
文字的张力
张力又是一个外来的迁移词汇,他是从物理学中借用过来的,原本的意思,是物体受到拉力的作用时,存在其内部而垂直于两邻部分接触面上的相互牵引力。
Allen?Tate于1937年发表的论文《诗学中的张力》里面就提到了,张力[tension]这一词是由内涵[?Intension]和外延[?extension]去掉首两个字母而来的:它是由内涵和外延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某种象征,但不是普通的象征,而是包含着复杂对立的象征,又自有一贯性。
(网址链接::
艾伦的理论,实际上容纳了瑞恰慈的[综感],兰瑟姆的[架构-肌质]和燕卜荪的[含混]。
文字的张力,第1,就是要有信息密度。如果信息密度不够大或者显而易见,那么张力是不可能会出现的。第2,要尽可能的能激发人的想象力。不管是想象的空间,还是想象的起点。
同样的辩论赛的张力是什么?
很多辩手很喜欢说这叫做[妖论][奇论]。实际上从大的类型上看,应该分作倾向于日常的简单立论,倾向于理论的深度立论,以及倾向于新奇感的反常识立论。有效的单位时间里,辩手如何做到,将讨论的信息密度增强,如何做到将辩论题目下的张力进行展开。
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博弈,因为如果展开的过于深度,评委可能会听不懂;展开的过于新奇,对手可能会接不住;但展开的过于简单,大家又会觉得没有兴趣。
那么我们其实就能看得到,在张力的部分,至少会有三种不同的大的类型的[判准]:有效性论证(简单立论,评委把自己当做小白)、深度性论证(学术答辩,评委把自己当作该题目研究者)、期待性立论(不管是寻求共鸣,靠故事打动人,还是靠新鲜感打动人,诸如在临潮杯中构筑一个精巧的故事)。
[与康德契合]
当然,这个问题在文学理论得到了解释。
即从纯粹的文学理论的,非个人的经验出发,对于判准的风格的不同,是一个必然产生的可能。
这样的阐释,让判准的[多]听起来不太像是多元的,而是一个结构性的。
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
这里就需要借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和夏惟桐所描述的评委判准变化史的文章,来进行分析。
结构性的切入点当然没有高下之分,而是代表视角的不同。
可是,多元的判准是否有高下之分?
桑德尔在课程《公正,我将如何是好?》里就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是否认为莎士比亚的戏剧比辛普森一家更难懂?然后他们又跟着问了一个问题,如果让你选择哪一个是更深刻的艺术,你会选什么?
如果我们把它重新描述为美呢?如果美没有高下、只有不同的话,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希望别人来认同我[这是美的]?因为每一个人对于美的认识都是千人千面的,那就不需要别人来认同你。
那么很显然,对于康德来说,审美判断力或者鉴赏判断一定是有高下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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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此处有视频:康德哲学【辩论·20200425】判准到底应该统一化还是多元化-之-中-关于康德哲学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在《判断力批判》第19节开始他就在讲,鉴赏判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
共通感
鉴赏判断要求每个人赞同,而谁宣称某物是美的,他也就要想要每个人都应当给面前这个对象以赞许,并将之同样宣称为美的。
人们征求着每个别人的赞同,因为人们对此有一个人人共同的根据,只要人们总是能肯定他所面对的情况是正确的归摄于,这一作为赞许的规则的共同根据之下的,那么他也可以指望这样一种赞同。
这个共同的东西叫做共通感,它是可以被预设的,它是可以通过训练得到的。那么按照伽达默尔对康德的转述,这里就谈到趣味作为审美经验中的水平尺度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个人的主观趣味,在审美的范围里显然是某种毫无意义的东西。康德认为想象力和理解力的自由游戏就是趣味,人们必须把共同感理解为一种共同的感觉的理念,也就是一种评判能力的理念,这种评判能力在自己的反思中先天的,考虑到每个别人在思维中的表现方式,以便把自己的判断仿佛依凭着全部人类理性,并由此避开,那将会从主观私人条件中对判断产生不利影响的幻觉,这些私人条件有可能会被轻易看做是客观的。
是的,判准,如果如同康德所说的,我们也可以迁移过来,说是有高下之分的。受限于时代的形式的个人的影响,总会有高下之分。在康德的理论中,作为一个评委是必须要排斥[小白心证]的,即评委首先是要对这个题目有所了解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辩论趣味受到了训练,而不是倾向于常识化。
比如,当出现以下这种情况时,你怎么看?
如果在某场比赛中正方举出了一个错误的理论或数据,而反方并没有及时的指出来。你将在这个环节里把倾向程度判给哪一方,你的理由是什么?
并不是判给哪一方就更高级,但说出你的理由就会分出高下之比。很明显的,我们能够想象到,这与
科尔伯格道德三水平6阶段论
非常相似。他以高下之分,保证了多元。
[相关链接:如何理解「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
我们可以简单的做一个分析:
前习俗水平: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进行道德推理。
服从与惩罚定向:个体关注行为的直接后果与自身的利害关系。
利己主义定向:个体关注自己是否得到更多的利益。
习俗水平:将行为与社会崇尚的观点与期望相对照,进行道德推理。
人际和谐与一致:个体关注,其他人赞成或反对的态度,保持与周围社会角色的和谐一致。
维护权威与社会秩序定向:个体强调遵守法律与社会习俗,认为社会的要求胜过个人的要求。
后习俗水平:力求对正当而合适的道德价值和道德原则做出自己的解释。
社会契约定向: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契约,可以进行修改,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普遍伦理原则:个体基于普世价值,进行抽象推理并采取行动。
当然这是一种看起来简单的二元分类,那么这个分类也可以给我们一个较好的理论抓手。即就算是对立的辩论两方,他们的立场也有可能会从上述的6种基本的操作定向中选择一个契合的模型来立论。
这里当然并不是说上价值就是[一定能赢比赛]的,双方如果比谁抛的价值更高,或许还会给评委带来曲高和寡的架空感。
除去克尔伯格的六阶段论以外,还有一个来自于龙与地下城,叫做阵营九宫格。阵营九宫格以善良-中立-邪恶、守序-中立-混乱,作为两条标尺画出了9种不同的阵营,当然偏向善良和手续的部分,往往更值得被歌颂,而偏向混乱和邪恶的部分,则蛰伏在人的心理本能之中。
用来描述评委的判断标准的[多元化],这依然是一种结构式的,而非离散式的。
(网址:https://zh.moegirl.org/zh-hans/%E9%98%B5%E8%90%A5%E4%B9%9D%E5%AE%AB%E6%A0%BC)
我们尚未完全梳理清楚,判准的多元化。
但我们依然能够发现在几十年的辩论比赛中,评委的判准的趋势变化。
那么这种大的变化着的趋势是怎么产生的呢?
实际上在整个评委的判准的变化的历史中,夏惟桐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就是典型的[英雄决定形势]。当有某个特别强烈风格的人,形成了对整个比赛的阐释的类型的强烈影响时,那么,辩论赛的判准的风格就发生了极其剧烈的变化。
康德在他的书第46-50节里面就提到了,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
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由于这种才能作为艺术家天生的创造性能力,本身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表达:天才就是天生的内心素质,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
天才,①是产生出不能为之提供任何确定规则的那种东西的才能,而不是对于那可以按照某种规则来学习的东西的熟巧的素质;于是,独创性就必须是它的第一特性。
②由于也可能会有独创的胡闹,所以天才的作品又必须是典范,即必须是有示范作用的,因而他们本身不是通过模仿而产生的,但却必须被别人用来模仿,即用作评判的准绳或规则。
为了把美的对象评判为美的对象,要求有鉴赏力,但为了美的艺术本身,即为了产生出这样一些对象来,则要求有天才。
那么通过对于天才和美的作品的关系,康德建立起了一种天才,改变了审美能力,或者说美的鉴赏力趋势的一种机制。
用这个解释回过头去看辩论界的评判标准的改变,就会发现心有戚戚焉。
天才的出现,让别人模仿天才的能力,让模仿他的人开创出了风气[type],随之影响到了判准的变化,然后将这种天才的能力描述出来、具象化出来、阐释出来就形成了新的判断的变化趋势。
那么现在终于可以追问这个问题。
判准到底是多元好还是单一好?如果是多元好,这似乎更容易激发起不同的人的不同的看法。
[那个向我提问的小伙伴说,他认为辩论赛就像是一个一个的简答题,如果判断统一化就成为了唯一答案的客观题,多元化就是答案不确定不唯一的主观题,那如果是这样的话,辩论更有意义]
我们且不说这个隐喻有一些问题:如果是简答题,那么只有出题人和答题人的博弈,但很明显辩论活动至少拥有两个或者两方答题人。
那么判断的标准不唯一或者不统一就会带来很大的偶发性,比如我们就会看到大量的比赛结束之后,会出现挂评委的现象。
所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威。更多的是最后那个,因为相同的描述是从这个有着诸多头衔或诸多经验的评委口中说出来的,所以更容易让人信服。
至于判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在比赛前公示里的判准,你真的会这样去完成吗?
假如辩论的两方都是非常诚恳的说话,信息高度完整,不存在信息差的问题,也不存在任何的概念偷换或语言游戏,那么这个辩题会成立吗?或者这个比赛最终会分出胜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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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此处有视频:如何改变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QT4y1g7mu/】
[改变的可能]
实际上是有改变的可能的。
我将从三种方法,入手进行讨论。
第1种方法是修改赛制。
目前最能够让人们很好交流说话的,能够提供一个相对清晰的评判标准的赛制是杨禹熹所设计的围棋赛制。
简单的说就是将这个题目的讨论域,由双方辩手各自提出有利于己方的讨论域,如果没有歧义便确定下来。有歧义的部分就发起局部缠斗,然后再逐渐的收官。获得更多讨论域的那一番获胜。
当然这个讨论域,还需要让评委界定出什么叫做关键领域,这就要求评委要具备分辨什么是关键领域,什么不是的能力。但这个能力并非不可习得,换言之,如果这个评委只拥有工作的经验,或者只拥有辩论的技巧,或者只拥有学术的知识,他都依然能够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
只要经过训练和学习。
第2种方法是修改评委述票制度
我们可以从前文中了解到,不管你选择把这一票投给谁,你都一定是基于某种立场或缘由进行的,可能投给相同一方的缘由,会大量的发生分歧,这时就有一个老生常谈的环节叫做评委述票。
但实际上述票是在为自己投到这一方的立场进行找补,同样的,由于评委的发言有先后次序的差别,这个找补是否真的能够说服在比赛场上的辩手,是另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于是我以为,评委需要事先向辩手,证明自己拥有这方面[评判该比赛]的能力,并且是可以证伪的。
那么,这就叫做辩题倾向性报告。[该方案由我原创]
整个的报告流程如下:
①当你成为该场比赛的评委时,你需要在比赛开始之前提交一份文字报告给主办方保管。
[如果是线下的比赛,可以将其密封在信封内]
该份文字报告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你对这个题目的了解,你的知识储备是什么。
另一部分是在这场比赛中你的倾向性是什么?越具体越好。
比如需要具体到,我在这场比赛里,更倾向于接受什么样的辩论方式。更希望听到哪种立论结构,这种立论结构需要我先行写出来。
比如需要具体到,当出现某个关键性证据后,某种关键性论证的时候,你会投给哪一方?
②当整场比赛听完之后,评委进入讨论区讨论并投出你所赞同的那个持方。此时公布辩题倾向性报告,由双方辩手和观众进行检视。
如果检视的结果,与评委投出的票是相一致的,那么评委就不用进行述票。如果出现了较大的分歧,请评委进行述票。
③评委的述票过程,需要将行为与倾向性报告出现的反差之处进行解释。
于是我们就会发现,这份辩题倾向性报告所要求的并不是评委的判断,而是评委在这道题目上的知识储备,和在此时此刻这个场景下所想要到的倾向性。
第3种方法是修改出题模式
[链接:如何出高质量辩题? ]
事实上由于题目的平衡性差异较大,以及题目中所产生的伪概念和歧义较多,那么就会产生很多浮动的判断。当某方优势较为明显时,心证的介入就会增强,心证就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是评委的错,而是题目的问题。
我们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辩手在一场比赛中的不好的行为,可能是污染了水流;评委的评判标准则像或好或不好的河堤用于改变流向;‘而题目出的不好,则污染了水源。
比如[一见杨过误终生,还是不见杨过误终生]后面那个持方很难说,因为你看都没看到它,怎么谈误终身呢?再比如[在虚拟游戏中虐待NPC,有没有道德问题],这似乎是一个好的题目,但我们也需要分清游戏里,叙事批评和算学批评的不同。详情可以查看文章《游戏论|批评的限度,从叙事批评到算学批评的范式转移》,很显然的,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讲到如此深的地步并不容易。
于是一种嵌套式的辩题的出法油然而生。
这是由李啸宇提出的[元辩题出法],详细的描述是这样的,我们将具体的评判转变为比赛的评判,将参与者的视角转变为评价者的视角。
比如,如果一个辩题是这样的[数码宝贝和神奇宝贝,谁更适合做朋友]
那么,用元辩题出法就可以置换为[数码宝贝和神奇宝贝谁更适合做朋友。正方更好打,还是反方更好打?]这样的出法可以将辩论的多元的现象凝聚为辩论的命题的思考,可以让辩手从一个代言人[抽中某个具体问题的立场,即代表他进行发言]的角色转向为对于出题者和评委的评价的角色。
甚至从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拥有的三重辩论的行为被分离开来:
辩题T内部的a或b,所进行的辩论。
辩题T所拥有的两方立场的优势性讨论[当然这里也可以替换为更有趣、更有深度的],而进行的辩论。
以及当辩论结束之后,评委在进行述票过程中的争取[说服]某方同意[他的投票]的辩论。
那么最后请循其本,总结一下。
判准到底是多元更好,还是统一更好?
建议将这个题目视作辩题进行讨论,假设你就是评委,同时也是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