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清楚这个“资深玩家”的定义,也不清楚他们到底何罪之有。
作为一个曾经的盗版玩家,虽然很早就接触了电脑但是那东西碰得并不多,倒是普及很快的VCD附带的“XXX合一”的游戏光盘伴我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光盘肯定是盗版,但是当初给我们的印象是只要是一个VCD就会送一张,VCD可是花了钱的。
后来开始接所谓的游戏室,那时候有街机,也有出租PS2的店老板,价格蛮贵的,2元钱一个小时,那可以买6个游戏币了,我花钱买币,花钱租主机,我也是花了钱的。
然后网吧逐渐增多,网游开始兴起,《传奇》《梦幻西游》《奇迹》《天堂》《魔域》,那时候各种凑钱去网吧挥霍,《梦幻西游》没钱支付点卡,只能在9级不断循环循环。当然也有接触单机游戏,但是那时候以为这些东西都是买电脑附带的,电脑里装有世界上所有好玩的游戏,然而大家都在玩网游,谁会在意那些单机。
后来,CS逐渐进入视野,开始玩CS,星际,红警,慢慢的才知道,原来有比网游更好玩而且不要钱的游戏,随着接触越多,使用父亲的电脑玩了越来越多的单机,并且以自己能下载更多的单机为荣,或许大概就是问主所谓的“罪恶”的开始。
我承认,我也有过“能免费为什么要花钱去买”的类似思想,但是在自己得知软件或者游戏开发是需要巨大成本,有的软件或游戏制作组因为盗版而导致收入无法维持制作而解散的时候,大概有你所说的那种“罪恶”感。
为什么会有“罪恶”感,因为恐惧自己落到他们同样的下场。所以说这个说法非要成立的话,必然要让玩家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我有罪吗?盗版不是我产生的,这一点上我没罪,盗版也不是我传播的,这点我也没罪,我明知道那是盗版还使用,我知道吗,我不知道。我曾问我过父亲,为什么要用盗版软件,因为买不起正版。
现在,在Steam上我买得起正版游戏吗,买得起。我知道非法下载的是盗版吗,我知道。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去下载,那么我有罪,我供认不讳,可惜的是我没有。也许只是一个独立游戏,然而我并没有买,所以我不会去玩。
我能想到唯一的罪恶那便是,永远在等打折入包,但《GTAV》,在我宽裕的时候,我原价入了正,这倒不是什么优越不优越的,量力而为,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