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游戏的衍生物该归类在该游戏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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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马老z智障老顽童

    一个游戏的衍生品,在仍依附于该游戏平台时,应该归类在该游戏名下。

    例如War3的诸多RPG地图,包括Dota,都是暴雪技术支持和授权下的产物(WorldEditor),从该地图运行和版权法理来看,都应看作War3的游戏内容,是War3提供的游戏体验的一部分.

    放在奶牛关这个平台,则应该是在War3的交流社区中分类讨论这些RPG地图比较合理。如果把它们作为新游戏一一独立列出,你会尴尬的发现奶牛关被地图给屠版了.


    当衍生品脱胎于原游戏平**立运作并且拥有自主版权时,就应该看作是一款全新的游戏。

    例如Dota2,由Valve采用Source2引擎制作,游戏世界观及故事架构完全重写并取得自主版权,在平台和法理上,它显然都应被视作一款全新的游戏,而非War3的游戏体验拓展.

    更有脱胎于Dota的LOL,创立之初由Dota原班人马打造,但同样应算作是一款全新的游戏.

    我们可以说Warcraft3是Dota2的诞生地,而Dota是LOL的启发者,在历史渊源方面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但在市场上都是相互独立的.


    类似的还有脱胎于HL的CS,诞生于ARMA的DayZ,它们虽然还是由原厂制作发行,但都应算作是独立的全新游戏.


    发布于 2016-05-14 07:02:27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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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龄中二病患者Play for fun.

    关于游戏的衍生作品我个人感觉算是像同人作品一样的存在。既依赖原作本身的知名度,但是同时又具备原创的特点。就像dota之于魔兽,但是dota最后仍然走出了属于自己的路。所以我感觉应该把这类作品单独罗列成衍生类,或者说同人作类。

    发布于 2016-05-02 19:19:19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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