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了文章 更新于 2019-04-16 09:47:08
(原创)中国游戏私家史21——e网情深
第十章 一些关于PC青春记忆的小故事
上次既然提到了《波斯王子》,那就从这个故事开始讲起。上文提到了学校在96、97年前后也开设了“上机课”,也就是我们在学校中有机会用上电脑了,这一点对于大部分孩子来说是非常兴奋的,我可以断定,当时我们整个学校里除了我以外没有人之前接触过电脑。当时学校的电脑安装的系统还是DOS系统,我虽然对于这个系统还是一窍不通(我仅会熟练的在母亲的电脑上开启各种练习打字的软件,其余一窍不通),但是由于学校系统中根本没有这些软件,所以导致我在小纸条上记录的字母(命令)输入学校电脑后没有作用(就算有路径也不一样,但是当时不懂),导致我和大部分孩子们一样对于学校的电脑一窍不通,唯一的不同就是我当时能在上机课结束后懂得让电脑shutdown的方法,这是唯一一条小纸条上记录的还能用的命令。 学校的电脑不愧是给小孩用的,里面学习打字的那个软件比母亲电脑上的软件要“亲民”许多,我隐约记得是一个包含了各种小游戏在内的学习软件(图片实在找不到),而且学校的学习安排也比母亲的安排更加合理一些, 一开始只是让我们背诵五笔口诀,但是并不在上机课的时候要求同学们用五笔打字——相信我,要求了也没用,男生还好一点,绝大部分女同学到学期结束的时候连关机都不会。当时的主要练习也是打字,只不过更加直观的是英语打字,就是屏幕上出现一串字母,大家可以输入对应的字母然后提交,最终会出现一个得分的画面,当时安排的上机课就是屏幕上生成一篇文章,然后打完就算完成课堂作业了。你要问,要是有人很快就完成呢?不会的,当时老师经过精确地计算,设计了三种长度的文章分给不同天赋的同学,基本上大部分的同学打完字都是刚好下课。
但是,他们当中有一个例外——没错,正是在下。我虽然依然对DOS、五笔或者WPS一窍不通,但是长达两年的“训练”让我对于键盘非常的熟悉,虽然当时还没办法盲打,五笔也完全不会,但是我对于键位算是很熟的,当然我的打字方法还是以单个指头食指为主,偶尔可以用其他指头触碰按键(我当时打字时候用小指母按大小写切换键在当时是非常风骚的操作),由于对键位的熟悉使得我即便是打字母数最多的那种文章也不超过10分钟,正确率自然也是100%的,哈哈,因为当时相当多一部分同学不会切大小写以及不会打组合键(比如%、$这些字符),所以即便能完成正确率一般也就90%多,只有我每次都是10分钟不到100%正确率完成作业。 这一波秀在当时让周围同学感到窒息的同时,也引起了计算机老师的注意,老师看了我的操作之后,了解到了我之前就有了基础,他告诉我说我的基础除了不会五笔以外已经达到了小学毕业前的教学计划的目标,他除了让我尽快排除用一两个指头打字的坏习惯以外,已经没什么需要教我的了,于是他送给我了一个神秘的礼物,退出了我们熟悉的学习画面,然后输入一串指令后,进入了一个显而易见是游戏的界面。
没错,正是《波斯王子》的游戏画面,当时我还只玩过FC和GG(后者接触时间太短),而《波斯王子》的游戏画面大致上相当于16位游戏主机的画面,所以这个画面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还是惊为天人的,虽然非常不习惯使用键盘操作游戏,但是能在学校里玩到半个小时的游戏,还是从未见过的精致游戏,这一点就让我兴奋不已。而老师给我的特别优待也在当时的课堂上引发了爆炸效应,其他的同学们都纷纷积极的练习,希望能尽早玩上这个游戏………
多年过去了,我到今天还觉得当时老师的做法非常的明智,这种化堵为疏,从被动教学发展到主动引导的做法,我觉得是值得很多教育界人士参考的,虽然我不清楚这些同学们有没有因为打字练习好了就能得到怎么样的成就,但是我清楚的记得一点,还没等那个学期结束,就已经有不少同学能玩得上《波斯王子》了,榜样的力量和爱玩的力量都是无穷的啊。
实际上首次接触PC端游戏给我带来的兴奋感没有持续特别久,因为《波斯王子》是一种很典型的横版通关游戏,就没有营造出不同于以往游戏机上的游戏的体验,再加上每次游玩《波斯王子》也只是在每周一次的信息课上,游玩时间不过二三十分钟,很难有什么深入的体验,所以真正要说起正儿八经的接触PC游戏,那还得要说电脑房(网吧的前身)。
关于电脑房,我之后会有专门的介绍,此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它,当然如同惯例,一些基础的背景情况还是会做简单介绍。
故事的起点依然还是一个大院里的小伙伴,在某个也不知道哪一年的哪一天的傍晚时分,某个小伙伴(原谅我真的回忆不起来了)忽然提议带大家去见识一个新鲜玩意儿,他言之凿凿的说这个新鲜玩意儿比游戏机厅更有趣(也就是街机厅,说起街机厅,我们又是不知道有多少故事在其中,以后有空我会用一期番外篇来做介绍,这里就不提了)。从那个年代过来的小伙伴应该知道,由于时代的特性,在当年的大部分小伙伴认知中,游戏机性能的常见排序是街机厅大于家用机的,只是由于街机的游玩成本过于高昂,不少人才源于不得已而选择了家用机,现在居然听说有一种东西强于街机厅,势必就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并且显而易见的就有人不信。
后来我们跟着引路的小伙伴来到了那个神秘的场所(现如今我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这地方在哪,只是记得内部的大概样貌),这个电脑房实际上就是一个普通的90年代的典型职工住房,墙面是白石灰墙面,伴有白炽灯昏黄的光斑在空气中摇曳,每个房间里都簇拥了一到两台电脑,房屋的面积约莫六七十平米,去除主人活动的区域没有电脑,只是放置了休息用的沙发与一台电视机外,整个屋中的电脑合计也有仅有四到五台,这个数字今天看上去非常可怜,但在那个年代已经是一笔充满了风险的投资,如今细想起来,主人想必也是有追求的人,居然敢于在这样大多数人并没有概念的行当当中下此血本。我不禁想到,若不是这些不知死活的奸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得见这个神奇世界啊?

当步入那个房间之后,首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感觉就是周遭持续传来的“轰鸣声”,以及由“轰鸣声”引发出来的一种“厚重感”与“严肃感”,这一点我之前也提到过,我们早期接触过过的游戏设备,不论是台式机还是掌机,大多都是粗制滥造的劣质材料,且不说手感如何,其大多都非常“轻巧”,而如果一旦有机会能接触到正宗的游戏设备,比如之前我曾提到过的GG、GB(即便是薄版的)或者PC,这些设备都有一种手感上显著扎实的感觉,也是因为这种一直以来的肌肉记忆,让我们对于厚重扎实的产品有一种天然的高看一等。而电脑所制造出这些轰鸣声,是号称学习机的小霸王根本就没有的,哪怕是键盘上的触感也是天上和地下,所以当我第一次走进有多台电脑设备同时运作的电脑房时,那种整个房间里面此起彼伏的嗡嗡轰鸣声就像是某种严肃仪式下的伴奏,指引着我们走进那个神圣的场所当中,在那个心智尚未开启的年代中,更加深了我们对于这些遥不可及的设备的敬仰之情,如果稍微夸张点形容,我想这大概就是赛博朋克的思想渊源吧。
当时电脑房的价格不便宜,是8块钱一小时(老办法,比照收入相当于今天200到300一个小时,赶上大宝剑了),我们当时几个小伙伴一起拼凑出了4块钱,包了半小时。说是合伙承包,实际上只有一个小孩会玩,我们剩下几位都是傻傻的看着,因为我们第一次见到的游戏是《命令与征服:红色警戒》,也就是老玩家们比较熟悉的《红警1》,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游戏还是DOS版本,后来伴随着win95发售了《红警95》,也就是因为早期的PC游戏都是DOS版本,再结合早期PC的采购和包机成本问题,共同造成了PC在初期普及度极其低下的问题,现在从历史的眼光看起来,感觉从95年到97年这么短短几年,似乎一瞬间就过了,但是对于恰好处于这段时期接触到PC的我们而言,最明显的感觉就是感觉在最早开始玩电脑游戏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完全没有任何朋友,和小霸王的情况不同,当时如果你希望在我们这种西南小地方找一个人聊聊《红警》或者其他什么电脑游戏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不想过度渲染第一次见到《红警》时候有多“震撼”,因为实际上我并没有感到震撼,也许是因为我在接触PC游戏之前已经见识过诸如GG在内的掌机了,说实话早期PC游戏的画面根本无法与主机游戏相比(大家可以看一下之前我提到的《波斯王子》,那个画面几乎还赶不上一两年前我就接触过的GG,后者只是一台掌机),我第一次看到《红警》的时候,最深刻的印象其实是好奇,因为这种用鼠标操作的游戏让人感到很神秘(关于鼠标还有很多故事,之后我会详聊),长期习惯“操控一个角色”的游戏习惯的我,在首次接触到需要“操控一群角色”乃至于“操控的不仅仅是角色”这两种设定的时候表现出的是难以适应的笨拙感,以及由此而生的挫败感,我第一次感觉“玩个游戏这么难”。
在莫名其妙的惨败了一两盘之后,我迅速交出了键盘和鼠标,退居二线观看其他小伙伴游玩——诸位能够想象,拥有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的我也就这样的表现,那么其他一些之前甚至没怎么接触过电脑的小伙伴自然也不能避免,我们在一场接一场看都没有看懂的惨败之中结束了短暂的半小时。这样的游戏体验让我一度形成心结,我不仅觉得游玩电脑游戏成本高昂,而且似乎操作的难度也还能如此之大,这难度甚至比在街机厅里面游玩难度被BOSS大大增加的横版游戏更加巨大,因为那些横版游戏你总是能用眼睛就学到一些游戏技巧,而作为RTS代表的《红警》,即便我们在某位高手身后看上数日,也根本无法在接过鼠标之后做出半个合理的操作,总是在一团慌乱之中迅速的被敌人派来的第一波步兵推尽。
在基本发懵的状态下,我们一帮人带着兴奋和迷惑结束了第一天的游戏机房之旅。严格来说,如果硬要去回忆当时留下了什么和记忆乐趣是不现实的,反而促使我们这群小朋友们产生了比较复杂的感受,一方面高度赞叹了游戏的趣味性(以前完全没见过),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游戏的规则复杂和操作难度巨大,就是这一层无形的心理壁垒,外加高昂的价格,以双剑合璧的之力强势劝退了我周围大部分的朋友,只在江湖中留下了一个关于PC游戏的传说,不论是超高的费用门槛或者是闻所未闻的操作方式,哪一条都是小孩子间炫耀的谈资。
而真正的引我进入PC游戏圈的,实际上是另外的一个场所和另一个人,这就是我的表哥,一个和游戏有着密不可分情缘的人。
第十章 完结
Boomerangkid 1年前
老师还自己卖软盘,六块钱一张,有CAI和一堆游戏盘,有两个土豪各弄了两盒(一盒10张)。当时觉得载入后就可以弹出软盘接着玩真神奇,我买的是一张学英文单词的CAI,界面有点像马里奥,流程大致是收集单词对应的物品过关。
你那电脑房真是太贵了,我们那最多三块钱一小时,联毁灭红警帝国,大多数电脑房红警都是WINDOWS版,就一家和你一样在居民楼里的还用DOS版,画面和DOS版的命令与征服一样丑,建造列表一堆大头鬼哈哈哈……但总的来说除非会玩,不然还是去电脑房实惠,虽然街机普遍一块钱五个币,但是弄不好很容易一下子花光
好久没来了,最近忙成狗……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Boomerangkid 1年前
意外是指家里有事吗?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Boomerangkid 1年前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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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目田 1年前
Sweeney 1年前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Sweeney 1年前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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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普蒂努 1年前
说到打字,我小时候我爸妈搬回来一台办公用的电脑。他们在办公之余就教我怎么用五笔打字,不过我到现在已经忘得只知道按Q能出“金”这个字了,拼音打字还是我妈教我的。以前我家里还用过印刷有键位的键盘纸,我爸妈用来练习五笔的打法。
文中提到的RA1倒是给了我小时候很大的震撼。在此之前我并没有玩过除了FC平台以外的游戏,第一次玩红警的时候瞎玩,就看见AI空投小兵到基地里把我整个基地拆了,给我的打击还挺大的。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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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之吹雪 1年前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琴之吹雪 1年前
猫猫喵喵 [作者]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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