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了文章 发布于 2017-09-11 17:28:20
橙光游戏漫谈(二):一个写的不好的过渡篇,橙光游戏的IP们
写在前面:好久没写文章,这篇写的不甚深刻,也没有让自己满意,惭愧惭愧。
如上篇所述,由于橙光平台上面有许许多多作者的努力,创造了不少不错的AVG游戏,甚至有些得到了大部分的玩家的认可,产生了额外的知名度。
这就类似于各大网文平台上的小说被看中,然后进行各种化,冠以IP的头衔授权。
当然,这样做我是举双手赞成的。创作者辛辛苦苦进行脑部运作才获得了这样的成果,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有需求使用的人应该对别人的辛苦成果进行高额付费,才是正常的行为。虽然写几个中文汉字好像说话一般,但编写一个故事,说出一个观点,让别人信服,这种创作道路艰辛,并不是我们台前所看到这样轻而易举,当然,任何一项成果展示出来的时候,背后也都往往拥有极其漫长的路程。
现在橙光游戏也对外宣传期作者做的内容,用以IP售卖。不过他们这种售卖方式有点像是由STEAM平台上来卖This war of Mine的IP的感觉。不协调感扑面而来,不过关于作者与橙光游戏之间的牵扯我打算放在下篇文章来说。本文的主旨是介绍并了解这些橙光游戏的IP以及所吸引到的玩家(读者)们。
就目前而言,橙光游戏上面最知名的IP是《逆袭之星途闪耀》,电视剧已经在2016年秋季开拍,由企鹅影业与兴格传媒联合出品,目前已经在腾讯视频上面进行播出。同时漫画和游戏也会同步出品,吃足了这一套泛娱乐化的噱头。大部分受众都是年轻女性及追星族,会相信自身能力决定前途,草根也有机遇攀登高峰。喜欢华丽精致的生活,也喜欢存在鸡汤的世界。
宣传照片
其次就是《仙泣》与《绝望游戏》等排在第二梯队的游戏,这些根据橙光17年刊例里面阐述,也已经售出手游、影视、漫画等版权,预计在某天将会在各种商店里面看见这些游戏变成不一样的面貌来到玩家面前。大部分的玩家依旧都是女性,和逆袭的画像基本相同,所以我推测以后即使改变成电视剧,吃的还是同一拨人的钱,同时对于其改编游戏的行径表示不太理解。
其他如《好色千金》、《蓁蓁其叶》则在出售IP的时候没有附带上游戏的改编权,仅仅只是给到了一个网络剧版权,预估购买双方没有谈妥条件,也可能是由于这两个游戏没有前面的热度高,就算做出了游戏也获得不了关注,再加上这些购买公司并没有游戏研发能力,所以留下这个授权或许还能再掏一次金。
这些IP被购买之后,通常是走向影视剧改编。一来影视剧改编有着更为广泛的基础。当前的剧大部分被人诟病就是编剧的功力不够。而橙光游戏已经在之前经受过一次游戏上的检阅,基本上能够排除剧情太过于辣鸡而导致大家不看的风险。剩下的就是用这些影视剧公司所擅长的包装及宣发进行IP的提升。
当然,就IP本身而言,卖出要显得比留在手上要稍微好处多一些。由于橙光玩家的特殊属性,相当一部分人群的购买能力在整个大盘游戏里面都属弱势。IP的泛娱乐化姿态摆出来,这个盘子就扩大,也符合当前社会的趋势。对于其他不了解橙光游戏或者之前玩过橙光游戏但现在已经AFK的群体来说,也有很好的拉新拉回流作用。这么算下来简直就是一箭N雕,妙啊。
只不过,这些个IP是橙光的IP,作者在这一波宣传里面好像毫无知名度,占不到半点光,不过我善意希望作者已经拿到了这些分红,并且数目还不少。
另外,想多说两句。
我国的这些改编作品,好多在前面/后面少有加上原作者署名的,不知道是不是我国影视剧的潜规则。这点发现让我十分困惑。
加上原著作者署名,又会有什么问题呢?比如下图中天龙八部就在片尾写上了的原著是金庸老先生。不也非常棒棒吗?
以上这些感慨是因为此之前,我们听说橙光和作者们签订了一个新的条约(当然我不知道这些已经被售卖的IP是否是遵循这个条约的),说明作者的著作权归于橙光。就好比有个游戏在steam上面发售,结果steam和作者签订一个条约说:“该游戏著作权属于steam。”
嗯?黑人问号。
或许橙光游戏的野心,带着很大的坏思路。
今天就先写到这里,他们之间撕逼的故事,还是留待下一章继续说吧。
无有时代 1年前
作为见证其诞生的路人表示,橙光吸流量的能力就是厉害,当初真的没想到走上泛娱乐化之路。不过然并卵,只会白白消耗新人的游戏制作热情,可惜那些好游戏了,那可是充满希望的后辈啊!
ps:条约是最大的黑点,真无法理解,柳柳自己可是做过单机游戏的啊!
三千酱 [作者]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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